[申请书推荐] 更改姓申请书范文。
申请书要求一事一议,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申请书。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我相信很多人都要涉及到一些申请书的书写,申请书应用于各种场合,那么申请书我们究竟该如何才能写好它呢?请您阅读小编辑为您编辑整理的[申请书推荐] 更改姓申请书范文,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申请书由于本人对原有名字不喜欢,现申请改名为:XXX申请人:XXX公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规定?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一项登记。
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动。
(1)姓名变更。
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
上学后至16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
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
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2)出生日期的变更。
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应出具有效的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经批准方能变更。
(3)民族成份变更。
户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
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中申请者由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批;要大范围的群众要求者,由省级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本级人民政府审定报请国务院审批。
隔代要求恢复或改正民族成份的,应当首先改变其父母的民族成份,再行改变其本人民族成份;如父母亡故,可依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一方的民族成份,由本人选定改变;生祖父母或生外祖父母均已亡故的,不再纵向上溯或横向援引改变民族成份。
不同民族成份者因收养关系或父母婚姻,要求改变子女民族成份的,成年人不应改变,未成年子女可由父母双方协商选定。
你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
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
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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