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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返利协议范文

红字开票销售返利申请书范文

时间:2023-03-27 实用申请书

红字开票销售返利申请书范本推荐。

申请书一般用来集体或者个人向组织和企业提出请求。随着人们的生活物质水平不断提高,我们时常会涉及到申请书的写作,大家的申请书有着许多用途,我们是否真的清楚该怎么去写申请书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红字开票销售返利申请书范本推荐,欢迎您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助益!

由于我们时代的发展和不断的进步,在我们在工作或生活中也经常需要写申请书。一份申请书只能提出一个请求,一事一书,切记不要东拉西扯,您一定也在考虑如何写申请书吧?希望您分享本页内容与您朋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xx年第47号),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可以归纳为三种:(1)购买方认证相符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2)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3)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其中,第一和第二种情况由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第三种情况由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表。

根据《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具体流程为:1.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目前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可以实现上面的全部操作,纳税人一般不用到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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