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申请书范文系列6篇。
申请书是一种涉及到事业以及入党,入团的一类书信,在申请书的应用上次数越来越频繁。规范的申请书是什么样子的?收集了不少精品的“律师执业申请书范文”相关文章分享给您,强烈建议你能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律师执业申请书范文 篇1
附件一:
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考核办理流程
一、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应当通过所在实习的律师事务所向市律师协会提出考核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实习人员登记表》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实习鉴定书》;
3、市律协颁发的《实习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市律协出具的相关培训证明;
4、实习人员完成实务训练项目的证明材料;
5、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中第4项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是指不少于10份的实习人员参加主要实务训练项目形成的工作文书、操作记录、训练心得以及指导律师的点评意见。
二、参加考核的方式
实习人员准备好上述材料后一并报送市司法局4号楼办证大厅。市律协将在60日内安排面试考核时间,并在西部律师网上公布。
请实习人员随时关注并安排好时间准时参加。
三、市律协出具考核意见
1、考核结束后,市律协将对考核合格人员在西部律师网上公示五天,公示期满后公布通过实习考核的人员名单;
2、通过考核的人员,市律师协会在《实习人员登记表》上出具考核合格意见,作为其申请律师执业的有效证明文件。
3、未通过实习考核的人员,市律协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实习人员对考核不合格的意见及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市律师协会申请复核。
四、其他事项
1、如当月申请考核人数较多,当月考核次数会临时增加,具体时间请随时关注西部律师网。
2、如有补充规定,市律协将另行公布,以上规定最终解释权属于重庆市律师协会考核委员会。
律师执业申请书范文 篇2
关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申请的补充通知为规范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工作,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预备会员规则》规定,经九届第八次理事会讨论通过,现市律协对实习人员面试考核作如下补充通知:
一、考核要求
以考核律师职业道德及执业纪律为核心,以考核实习人员是否熟练掌握律师业务基本技能,初步具备独立执业能力为重点,全面核实实习人员是否规范执行有关的实习管理规定和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
二、考核流程
1、实习人员实习期满后,应当向市律协提出面试考核申请。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律师协会实习鉴定表(一式三份);
(2)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
(3)实习人员撰写的实务训练周记(自2012年8月1日起,网上登陆,根据周记模版进行填写);
(4)与接受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未来两年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5)实习人员在所在律师事务所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开具的“个人社会保险登记核定表”
样张见“附件”);
(6)实习人员参加在线培训证明;
(7)原事务所同意实习人员转至新所领取执业证的证明(此份材料仅针对老所实习期满,到新所执业的实习人员)。
2、实习人员网上点击“申请考核”按钮,进入考核排队系统,市律协根据点击时间先后安排面试。
3、市律协自收到实习人员考核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因同一时期申请考核的人员过多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市律协可适当延长考核时间,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三、考核方式
由市律协统一制定实习人员面试考题库,面试考题由会员部统一保管,严格保密。考核小组根据实习人员答题情况及实务训练材料等方面进行综合打分。
四、考核内容
1、面试考题范围:
(1)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反行为处罚办法》;373939.coM
(2)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
(3)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
(4)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
(5)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司法局《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
2013年1月1日起,实习人员面试考核将正式启用考题库。
2、实习人员撰写的实务训练周记
《实习周记》能较为全面、客观反映实习人员实务训练情况,是作为考核小组考核实习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2012年8月1日起,市律协正式开通网上《实习周记》填写模版,实习人员登陆东方律师网,每周上网填写实习周记,实习期满后,实习人员自行装订成册,可自制封面。
请各律师事务所及时通知到实习人员,做好相关面试准备工作。
上海市律师协会
2012.7.17.
律师执业申请书范文 篇3
本人xx,20xx年7月取得律师资格,20xx年7月在天津昭元律师事务所参加实习,现实习期已满1年,符合相关规定的申请执业条件,现申请执业。
本人一定严格遵守《律师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学理论水平和律师实务能力,遵从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做好律师各种业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国家的法治统一和法制建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自己的积极努力,争取成为一名合格的优秀律师。
请予以审核批准为盼!
律师执业申请书范文 篇4
本人xxxx,xxxx年6月毕业于xx大学律师毕业,xxxx年12月参加全国统一的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xxxx年9月8日在xxxxxxxx律师事务所申请实习,现实习期已满1年。
本人在xxxxxxxx律师事务所实习期间严格遵守《律师法》、《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在指导老师及本所同行的指导、帮助下,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学理论水平和律师实务能力,按照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做好律师各种业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国家的法治统一和法制建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自己的努力。经过一年的实习,本人对律师职业有了一个新的认识,使我更加坚定自己的信念:继续锤炼自己,争取成为一名合格称职的执业律师。现本人已符合律师法规定的申请执业条件,特申请执业。
请予以审核批准为盼。
我承诺:本人符合法定执业条件,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有效。
律师执业申请书范文 篇5
本人路佳伟,20xx年7月取得律师资格,20xx年7月在天津昭元律师事务所参加实习,现实习期已满1年,符合相关规定的申请执业条件,现申请执业。
本人一定严格遵守《律师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水平、法学理论水平和律师实务能力,遵从法律赋予律师的权利与义务,做好律师各种业务工作和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国家的法治统一和法制建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出自己的积极努力,争取成为一名合格的优秀律师。
请予以审核批准为盼!
申请人:
年 月 日
律师执业申请书范文 篇6
一、相关规则
《上海市律师协会预备会员规则》(2012年1月19日上海市律师协会九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以及全国律协有关文件。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3、品行良好;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未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6、未曾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
7、具有上海市户籍或者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
三、需提供的书面材料
1、《上海市律师协会实习证申请表》(即为网上填写的申请表格打印版并加盖实习律所公章);
2、申请实习人员的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正本、副本都可);
3、申请实习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
4、申请人员的由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5、申请实习人员提供其档案存放机构出具的托管证明(复印件
即可)。(如人事档案保管协议或缴费凭证等相关证明)
5、申请实习人员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无刑事处罚证明原件(申请实习人员在申请材料中必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如无特别注明,有效期三个月。)
6、申请实习人员与申请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以全国律协范本为唯一标准);(点击下载);
7、申请实习人员与申请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8、申请实习人员二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无需与资格证照片相同;背面写好姓名);
9、申请人员为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的派遣证(报到证);申请人员实习前无业超过半年的,需提供劳动部门颁发的待业证复印件或者提交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乡镇政府出具的无业证明复印件;有工作经历的,应提供实习前最后工作单位的退工单或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10、以现实习所在律师事务所名义为实习人员缴纳的社会保险...........
核定表(如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表、人员转入核定表或者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
※11一份但不需提供第(七)、(九)、(十)项要求的材料;
※1
2除第(七)、(九)、(十)、(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材料,还应当同时提交:
(1)申请实习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申请人兼职律师申请实习的证明;(A4)
(2)教师证或者近期工作证复印件;
(3)在实习证申请表“申请兼职律师实习人员所在单位意见”处加盖公章;
书面材料准备的相关说明:
1、司法考试资格证:指的是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实习,只限于考取“A”类证书人员;若持B证的申请实习人员需要出具本科学历证书,其效力与A证相同。
2、档案:申请实习人员如档案暂存在学校的,须将档案转存至户籍所在地社区、街道、职介所或者其他具有存档资质的存档机构。※申请实习为农业户口或者遗失人事档案的暂无人事档案人员,可去当地人事局进行咨询相关档案补办的事项。
3、社保:申请人员可以让人事登入12333网站登入事务所平台打印社保核定表,电子章即可(无需彩打);如赴社保局拉取单位相关信息需要事务所介绍信(请注意社保必须显示用工单位名称且单位名称需为实习律所)
4、《实习协议》:自上海市律师协会准予实习登记之日起生
效。申请实习人员与拟接收其实习的律师事务所签订的《实习协议》,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申请实习人员姓名;
(二)律师事务所名称、住所;
(三)实习指导律师的姓名、律师执业证号、执业年限;
(四)拟安排实习的起止日期;
(五)申请实习人员和律师事务所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
(六)实习人员实习期间相关费用的安排。
5、关于户籍证明:申请实习人员如已办理人才引进,暂时无法出示上海身份证可以凭借受理单作为户籍证明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