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庭作证申请书600字精选。
申请书一般是个人或团体向相关企业机构提出请求是使用的书面材料。随着社会的不断前进发展,申请书在社会的使用频率不断增高,申请书一般都有固定的格式,你收集过哪些优秀正规的申请书呢?小编经过搜集和处理,为您提供出庭作证申请书600字精选,希望能为您提供更多的参考。
出庭作证申请书(篇1)
申请时间:
附:
1、证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2、证人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模板二
申请人:
申请事由: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申请理由:
系与返还款项纠纷一案的重要证人,本案一审诉讼期间,已回云浮,不在广州,无法联系,导致上诉人客观无法申请到其出庭作证,现在其已回到广州,因此,特申请其在二审出庭作证。
能证明上诉人与之间存在口头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为:洗涤厂的机器设施作价26万元,由支付13万元给,享有该厂其中50%股份,洗涤厂的所有设备归双方共有,以后经营盈利、亏损均分。协议后,支付了10万元款项给,该款项属于转让款,而非出资款。
作为上诉人的代理人。我们认为,经查阅证据资料,是本案关键证人,为查清案件事实,需要他出庭作证,特提出申请,并烦请贵院通知(注:如贵院让我们通知亦可)。
此致
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律师:
年月日
附:
1、证人:,男,汉族,身份证住址:,现住,联系电话:
出庭作证申请书(篇2)
申请人: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申请事项:请求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通知证人___出庭作证,并接受法庭调查和质证。 【注:证人名单、户口证明、通讯方式附后】
申请理由:被告人___涉嫌___一案,因证人亲身感知案件客观事实,为协助法庭查明事实,公正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为此,辩护人特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特此申请
___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
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出庭作证申请书(篇3)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_________________
1.申请证人_______________(男,_____族,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出庭作证。
2.申请证人_______________(男,_____族,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现住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出庭作证。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诉________________劳动争议一案,贵委已经受理。由于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了解本案的有关事实,为了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四条之规定,特向贵委提出申请,恳请予准许!
此致
_____________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出庭作证申请书(篇4)
申请人:江苏xxxxx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xxx县xxxx工业园区8号。
法定代表人:xxx,董事长。
申请事项:申请证人高xxx出庭作证。
证明对象:证明被告上海xxxxx有限公司向申请人交付的齿轮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诉被告上海xxxx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与被告在xx年11月13日签订《工业品买卖合同》一份,约定被告出售的齿轮按上海中船第xx设计研究院设计的图纸规定的质量标准制造。根据图纸的要求,齿轮的硬度需经调质处理并达到220~250的质量标准。然而用户在实际使用齿轮后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发现齿轮磨损严重,遂会同被告单位技术员张xx、上海中船第x设计研究院工程师高xxx一起到现场对齿轮进行硬度测试,测得被告向原告交付的齿轮平均硬度只有165,远远低于约定的220~250的硬度标准。上述现场测试有全体在场人员的'签认可,高xxx作为图纸的绘图人及现场测试人,对被告交付的齿轮因不符合约定的硬度标准导致严重磨损的事实一清二楚。为查明案情事实,申请人依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向贵院申请证人高xxx到庭作证,证明被告违约向申请人交付不符合约定的质量标准的齿轮。
证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联系方式
此致
上海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出庭作证申请书(篇5)
某某司法鉴定所接受委托人俞某的委托,对其伤残等级以及伤后三期作出司法鉴定。某某司法鉴定所于20xx年12月17日出具某某司鉴所【20xx】临鉴字第1409号司法鉴定书。申请人对其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具体理由如下:
1、鉴定标准适用错误导致伤残等级评定偏高。
本案的'鉴定对象俞某受伤后并未申请认定工伤,且本身已经年满55周岁,与某县天合胶合板厂之间属于劳务关系,因此并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既然不属于工伤,则依法不能适用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劳动能力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GB/T16180-20xx)》进行鉴定。因此,申请人认为该鉴定意见书的鉴定标准适用错误并直接导致伤残等级评定偏高。
2、鉴定结论超出委托鉴定事项的范围,违反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相关规定。
该鉴定意见书中第一页明确列明了委托鉴定事项,即工伤伤残等级评定和伤后误工损失日、护理期及营养补偿期评定。其中并不包含因果关系评定。然后该意见书的第三页“分析说明”中却直接作出以下表述,“被鉴定人俞某左眼孔原性视网膜脱离的损伤系20xx年12月25日发生的外伤所致,应予认定”。而且又在第四页的“鉴定意见”中直接评定了外伤的参与度。根据我国《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12条、14条的规定,司法鉴定机构接受鉴定委托,应当要求委托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并对委托鉴定事项进行审查。显然,该鉴定意见书中“因果关系认定”这一鉴定事项并没有相应的委托手续,且鉴定机构也疏于对委托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故申请人认为其鉴定结论超出委托鉴定事项的范围,违反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的相关规定。
3、该鉴定意见书中因果关系认定不仅程序存在异议,在内容上也缺乏相应的事实依据。
本案中,即使要进行因果关系认定,也必须依据相应的检材,比如胶水成分的检测、视网膜上或者眼睛中确实含有胶水成分的诊断报告、胶水对眼睛视网膜危害程度的检测报告等,但本案中委托人并没有提供,鉴定机构已没有自行收集调查,其出具的因果关系认定结论的真实性可想而知。
综上三点异议,申请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特申请人民法院通知某某司法鉴定所鉴定人员俞某某、王某某出庭作证,恳请批准!
此致
某县人民法院
出庭作证申请书(篇6)
证人证言是民事诉讼中最普遍采用的证据之一,同时也是查明案件事实、正确处理案件的重要依据。在民诉的司法实践中,笔者发现当事人总是在开庭后,法庭调查中口头提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并说明
证人已在外等候。一般情况下,法官为了查清事实都会予以许可,但实际上这样的做法并不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
首先,对于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要在举证期届满十日前提出。最高院《民诉证据规定》第54条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对举证期限协商不成,那么,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时间一般在15日以上30日内。
情形二是被告在应诉时明确表示不需要15天答辩期的,其举证期限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协商确定的期限必须在15日之内;如果协商不成,或达不成协议,可由法院指定举证期限。法院指定举证期限应征求被告的意见来确定举证期限,一般限定在15日之内。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